基建处

陕西工大基建处欢迎您!

今日:
 
 首页  部门概况  校园规划  处务公开  施工技术  廉政教育  学校主页 
温馨提示:
最新消息 · 基建处开展清廉家风建设活动    2025/06/24      · 省发改委评估检查我校先进制造技术训练中心项目    2025/06/04      · 后勤第二党支部开展“学习保密法 筑牢保密观”主题党日活动    2025/04/24      · 后勤第二党支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交流研讨活动    2025/04/18      · 经开校区先进制造技术训练中心项目防雷装置设施检测询价成交公告    2025/04/14
热点排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教育 > 正文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04月05日 15:56  点击:[]

1.渭南市澄城县财政局副局长、财税监督局局长高从森,2015年8月安排他人乘用公务用车赴西安办私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澄城县委免去其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县前村党支部原书记董润民,2014年6月借赴延安学习之机,组织该村党员干部44人,前往壶口瀑布等地旅游,公款支付费用2.73万元。泾干街道办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汉中市镇巴县百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张德玉,2014年10月带领本公司5名职工,以考察项目为名赴海南旅游,公款支付费用1.3363万元。镇巴县经济贸易局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陕西省纪委)

上一条:廉洁文化 下一条:白河县纪委明察暗访严防“节日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