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廉洁文化”。这一规定是党和国家顺应科技发展、社会变革以及新媒体成为流量聚集主阵地趋势的必然选择,为运用新媒体传播廉洁文化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创新廉洁文化传播渠道明确了方向。廉洁文化传播是一定的组织、个人通过特定的信息载体,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向特定对象传播与廉洁有关的思想、观念、知识,从而使特定对象具备廉洁思想、意识和行为的社会活动。
廉洁文化传播主体
廉洁文化传播活动是一定主体实施的活动。廉洁文化传播主体是廉洁文化传播活动的承担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主导廉洁文化传播活动,也是廉洁文化信息的发起者和整合者。从主体形态来看,廉洁文化传播主体既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体。个体主要是承担、实施廉洁文化传播的个人,即个体实施者;群体是发动、组织和实施廉洁文化传播的组织。以高校廉洁文化传播活动为例,高校校院级领导、辅导员、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高校廉洁文化传播主体的个体;高校校级党委、二级学院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等是廉洁文化传播主体的群体。在廉洁文化传播过程中,主体的思想、观念、认知、知识直接影响传播效果,因而是廉洁文化传播的一大要素。
廉洁文化传播内容
廉洁文化是廉洁文化传播的内容。廉洁文化传播内容是基于一定的廉洁文化传统、政治社会要求,经传播主体选择设计后有目的、有步骤地传播给对象的有关“廉”和“洁”的思想文化、价值信仰、观念意识、道德要求和制度规则等。“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贯穿历史发展的整个脉络、博大精深,深刻影响了国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道德礼仪。《辞源》将“廉洁”一词解释为“公正,不贪污”,《辞海》解释为“清廉,清白”。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意思就是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中国古代很多思想流派都将廉洁作为一种价值追求,渗透在浩如烟海的典章制度和历代先贤的经典论述之中,也表现在清官廉吏的行为规范和治国理政的思想理念之中。民本、德治、任贤、吏治、法治、勤政、节俭等思想都是中国古代廉洁思想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社会,学界赋予了廉洁文化更深层的内涵。学者沈其新就认为:“廉洁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洁的知识、理论、信仰和与之相适应的表现形式、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及其相互关系的文化总和。”鄯爱红则认为:“廉洁文化是人们长期形成的奉公自律、不谋私利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的总和。”杜治洲将廉洁文化界定为:“是以社会大众的公私分明、公平公正心理为内核,以相关物质、精神和行为等为形式的价值观与实践的综合体。”由此可见,“廉洁文化”之“廉洁”是蕴含公平正义、公私分明、大公无私、奉公自律等高尚道德要求的个体人格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综合;“文化”既体现为精神层面的价值、知识、信仰、理论,也体现为物质层面的规则制度与具体物质,更体现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行为活动。新时代廉洁文化传播内容是一个博大精深、系统完整的思想文化体系。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由此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因子构成了新时代廉洁文化的活水源头。
(作者分别系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一战线历史重庆研究基地专家组成员;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