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是学校负责校园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规范,依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新校区规划及建设工作。
二、按照学校年度工作部署,编制和实施年度基建项目投资计划。
三、负责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等,申请建设项目立项。做好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办理工程开工所需报建、审批手续。
四、参与学校招标部门组织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工作。配合招标部门起草、洽谈、签订合同,负责合同的执行。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进度管理、质量管控、工程量变更签证、建筑材料认质认价、文明工地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
七、按合同约定和学校财务制度,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审签工作,配合审计处做好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工作。
八、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九、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初验,并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交付使用、转固、维修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抗震办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基建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处务公开,坚决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发生。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建处工程科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建设法规、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施工过程验收标准,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科长、施工管理员。
3.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研究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组织图纸会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实施。
4.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和管理,严把材料质量关,组织建材认质认价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变更签证管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邀请相关人员见证工程量变更过程,做好工程资料留存。
6.负责对重要节点工程及难点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技术检测,邀请专家论证,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工程进度款的会签,及时掌握形象进度,做好工程信息的统计工作。
8.组织项目完工初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综合竣工验收。
9.配合基建科,协助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参与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论证,协助做好招投标准备工作,提供决算审计证明材料。
10.编制在建工程年度预算费用和投资计划。
11.做好工程项目质保期内各参建单位的维保、维修监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处基建科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立项审批、竣工报验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科长、项目报审员、资料管理员。
3.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4.做好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投资估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
5.负责征求使用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功能用途、使用要求、平面布局等方面意见,编写设计任务书。
6.负责联系地方政府规划审批部门,办理工程开工所需各类许可、建审手续。
7.配合招标部门,提供招标文件所需的技术资料,负责合同文本的审查、洽谈、签订及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会签工作,负责部门办公费、差旅费等各类经费的核准报销工作。
9.负责建设项目各类工程技术档案、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建档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规划部门进行报备、归档。
10.负责部门各种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的撰写,负责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文件等资料的草拟、报送工作。
11.配合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审计、核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