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是学校负责校园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规范,依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新校区规划及建设工作。
二、按照学校年度工作部署,编制和实施年度基建项目投资计划。
三、负责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等,申请建设项目立项。做好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办理工程开工所需报建、审批手续。
四、参与学校招标部门组织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工作。配合招标部门起草、洽谈、签订合同,负责合同的执行。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进度管理、质量管控、工程量变更签证、建筑材料认质认价、文明工地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
七、按合同约定和学校财务制度,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审签工作,配合审计处做好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工作。
八、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九、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初验,并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交付使用、转固、维修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抗震办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基建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处务公开,坚决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发生。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